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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019-06-25 18:23:10 来源:人社部

附件1

山南市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单位(盖章)                                               

单位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代码

法人代表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开 户 银 行

户    名

银 行 帐 号

邮    编

申请事项

申请项目

高校毕业生(人)

金额(元)

生活补贴

住房保障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培训补贴

合计金额(大写:                       )

县(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初审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主要领导:

年    月    日

区内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说明

(一)补贴对象

1. 2017年1月1日后与区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5年内的我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吸纳上述毕业生就业的区内各类企业。

(二)补贴项目及标准

1.培训补贴:与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开展岗前培训的企业,对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贴。

2.生活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每月收入低于当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3.住房保障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租住房屋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月度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可达5年。

4.社会保险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对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0年补贴,其中1-5年期间给予100%补贴、6-8年期间给予50%补贴、9-10年期间给予30%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三)申报材料

1.补贴资金书面申请、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按具体申请项目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培训补贴资金花名册》(附件2)、《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内企业就业生活、住房保障、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附件3);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6.申请住房保障补贴的还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无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房租发票(税务局可代开)。

7.申请培训补贴的还需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的,须提供培训协议和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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