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
创办企业名称 (公章) | (创办方式:个人创办○、 合伙创办○ 人) | |||
企业登记机关名称/登记时间 | / | |||
企业开户行 | ||||
户 名 | ||||
账 号 | ||||
详细地址 | ||||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姓 名 | 联系方式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其他合伙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姓名/毕业时间) | 合伙人1 | 合伙人2 | 合伙人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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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及金额 | 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 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第 年) | 社会保险补贴 (第 年) | |
申请金额合计 | ||||
县(区)审核意见 | 经办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企业为符合条件的_名我区高校毕业生创办,拟同意享受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_ 万元、第_年度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_ 万元、第_年度社会保险补贴_万元。 以上资金总计_万元。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 市高就办、就业局审核 |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分管领导意见 | ||||
主管领导意见 | ||||
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说明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补贴 1、补贴范围: 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前户籍在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区内高校毕业生),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 (1)毕业5年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 (2)2017年1月1日后取得营业执照。(注意:时间); (3)中职毕业生享受等同待遇(下同)。 2、支持标准: (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5万元; (2)对2人及以上合伙创办的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农民合作社、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等等)。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4人以下,启动资金支持5万元/人。4人及以上合伙创办的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20万元)。 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创办多个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启动资金。 3、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申报资料: (1)各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 (2)补贴资金书面申请; (3)本人身份证(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毕业证书(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就业创业证》(合伙创办企业的,每位合伙人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此证件各级人社局办理); (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合伙创办企业的需提供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 (10)委托办理事项还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二、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 1、范围条件: 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前户籍在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区内高校毕业生),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创业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 (1)初次享受补贴应为毕业5年内(毕业年度为第一年,以此类推)。 (2)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经营场所内创业,且实际发生房租和水电费的。 2、补贴标准: 根据全年支付房租、水电费的原始凭据计算总费用,如总费用低于2.4万元,按照实际费用给予补贴;如总费用高于2.4万元,按照2.4万元给予补贴。 补贴从2017年(包括2017年)以后开始发放,最长5年。 3、经营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申报资料: (1)各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实地调查证明; (2)补贴资金书面申请; (3)《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及相关补贴申请表》; (4)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就业创业证》(此证件各级人社局办理)原件及复印件; (8)《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上年度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费正式发票等原始凭证。 4、补贴资金申请时间: (1)启动资金申请时间:创办企业后就可以申领; (2)创业经营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创业满一年申请上年度补贴。 注明:返乡创业一次性启动资金额度为6.5万元,资金材料及程序与创业启动资金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