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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持续经营温室蔬菜大棚一次性补贴措施办理流程的公告

2022-11-18 12:54:13 来源:曲松县网信办

补贴对象

仅限于本县域内利用现有温室大(中、小)棚2022年第四季度持续种植蔬菜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生产主体。

补助标准

按蔬菜温室大棚实际种植座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分两个档次:一档大棚面积90平方米-150平方米(含150)的每座给予补贴200元;二档大棚面积150平方米以上每座给予补贴300元。

申报流程

1.主体申报。蔬菜生产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填写曲松县冬季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申请表),村级审核,自主到经营主体所在乡(镇)申报。同时,需提供经营主体的身份证复印件、种植情况照片等材料。

2.乡()审核。乡(镇)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检查种植品种、时间、面积、蔬菜田间管理与长势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登记汇总(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汇总表)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11月24日之前将申报表、经营主体的身份证复印件、种植情况照片、公示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办)。

3.县级抽查核定。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确认上报的生产主体进行抽查、汇总、核定补贴金额、进行县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将一次性通过“一卡通”进行发放。

办理时限

县级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现。

兑现机构

曲松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13989033343

曲松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6日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曲松县冬季蔬菜生产补贴申请表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曲松县冬季蔬菜生产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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