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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关于“两违”建筑清查整治工作的公告

2023-08-08 09:43:41 来源:网信曲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应急管理局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两违”建筑清查整治工作的公告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违”建筑清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两违”建筑范围。违法占地建设情形:1.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2.非法买卖土地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建设的;3.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建设的;4.使用临时建设用地超过批准期限的;5.其他违法占地建设的。违法建设情形:1.未按规定或无审批和规划许可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建设其他项目的;2.未经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规划许可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3.侵占公共区域或公共服务设施私搭乱建的;4.未经审批和安全论证在楼顶建设建筑物、构筑物;5.其他违法建设情况。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两违”行为,凡是正在实施“两违”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两违”行为涉及国家公职人员、共产党员的,由相关部门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规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产权单位(人)或使用单位(管理单位、人)是“两违”建筑清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对照“两违”建筑范围开展自查自改,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完成相关界定鉴定工作,对“两违”建筑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对未按规定时限整改或未主动开展自查自改的“两违”建筑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四、有关单位、部门要加强联动,全力支持配合“两违”建筑清查整治工作,对在执法中违规操作、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主动对外公布“两违”行为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对“两违”行为的举报,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五、在依法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策划暴力抗法的组织和个人,司法机关将坚决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六、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93-7332662    0893-733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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