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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8-01、8-02、8-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3-10-07 16:35:26 来源:县委组织部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8-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核查情况

曲松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对照督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并结合实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机制。

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评分细则,严肃开展考核,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整改措施

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为县级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等次评定、结果运用、纪律监督等方面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中共曲松县委员会

责任人

司刚存

联系电话

13908992434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曲松县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区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山南市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制定本县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评分细则,明确了考核程序、等次评定、结果运用原则和具体考核举措。在综合考核工作开展前,召开专题会强调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工作纪律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源头防止考核流于形式,2023年2月通过集中考核、部门业务(业绩、绩效)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其中生态环境方面进行专项考核,切实发挥了考核“指挥棒”作用。下一步,曲松县从严执行考核纪律,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结合实际,开展好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8-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核查情况

曲松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对照督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并结合实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机制。

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评分细则,严肃开展考核,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整改措施

组织制定县直部门和国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待自治区考核评分细则出台后,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指标,明确计分规则,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中共曲松县委员会

责任人

司刚存

联系电话

13908992434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制定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优化考核评分细则,明确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平时督察、日常考核等形式,加强对指标体系完成进度的督促指导。2022年底,根据区、市考核评分细则,结合实际,细化生态环境指标,明确具体考核内容,确保考核结果经得起检验。下一步,结合区党委、市委对生态环境系列要求,及时列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内容中,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树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格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8-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流于形式。

核查情况

曲松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各相关单位对照督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并结合实际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机制。

整改目标

健全完善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评分细则,严肃开展考核,发挥应有的警示作用。

整改措施

把县直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考评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中共曲松县委员会

责任人

司刚存

联系电话

13908992434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综合考核办法于2022年12月20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激励约束等相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并于2023年2月开展了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其中对各乡镇、县直单位生态环境方面重视程度、优势短板和主要做法进行了考核,形成了综合考核结果。下一步,对于考核结果靠后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并采取通报、谈话提醒以及领导干部年度公务员考核挂钩等措施,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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