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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情况的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曲松县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监管主体进行公示,详细如下。
附件:曲松县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等级及日常监管主体信息汇总表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