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把自然资源和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曲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和草原局(曲松县人民政府院内)
二、执法人员名单
曲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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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执法类别 |
执法区域 |
执法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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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保葵 |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14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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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西旺姆 |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4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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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程滔 |
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1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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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洛桑曲珍 |
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54008 |
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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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执法类别 |
执法区域 |
执法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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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次仁旺加 |
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54011 |
三、执法权限
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土地、矿产资源、测绘、森林、草原、湿地、城乡规划、城市园林绿化等自然资源领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管辖范围内相关管理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五、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法制审查;4.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5.决定处理意见;6.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送达和执行(含自动履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结案。
(二)行政许可程序行
政许可程序主要包括:1.受理申请;2.审查申请材料;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六、监督途径
监督途径包括: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专项整治行动。
七、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2.行政诉讼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八、执法监督电话
曲松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和草原局监督举报电话:0893-73328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