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监督 、救济渠道公示信息
为更好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把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
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地址:曲松县卓康路1号
二、执法人员(名单附件)
曲松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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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执法类别 |
执法区域 |
执法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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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红强 |
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0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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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米央卓 |
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0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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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米玛卓玛 |
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03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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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央宗 |
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03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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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巴桑 |
行政执法 |
曲松县 |
26031103001 |
三、执法权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的执法工作,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四、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8部法律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30余部行政法规和100多个部门规章。
五、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一)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受理立案;2.调查取证;3.法制审查;4.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5.决定处理意见;6.告知、陈述申辩与听证;7.作出行政处罚决定;8.送达和执行(含自动履行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结案。
(二)行政许可程序行
政许可程序主要包括:1.受理申请;2.审查申请材料;3.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六、监督途径
监督途径包括:双随机抽查、日常监管、投诉举报、专项整治行动。
七、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2.行政诉讼渠道(具体以执法文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八、执法监督电话
曲松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监督举报电话:0893-7332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