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快运用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现结合曲松县实际,开展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网上申报、预约办理工作,特将办理流程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人群
曲松县户籍居民,包括城镇户籍居民、农村户籍居民。确实身份证遗失的,可以按照本通知办理。(此项业务办理对象涉及16岁以下的,需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户口簿原件方可办理。)
二、办理地点
曲松(城镇)户籍居民请就近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安户籍窗口办理;曲松(农村)户籍居民请就近到所在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9:30-13:00,15:30-18:30;冬季9:30-13:00,15:30-18:30)。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
五、个人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居民身份证遗失→打开“西藏政务APP”→选择“办事申请”→选择“个人办事”界面→选择所属地区为“山南市曲松县曲松县本级”→选择部门为“曲松县公安局”→点击搜索进入事项界面→找到“居民身份证换、补领”→点击进入业务办理界面→选择“网上申报”→选择“是身份证丢失”→点击下一步→核对个人信息、备注联系地址→点击下一步→选择“声明”→无需纸质材料直接提交。
2.预约办理: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完成“网上申报”操作→返回“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界面→选择“网上预约”→选择“办理时间”(办理时间不能预约当天)→填写“联系地址”→点击“发送验证码”并正确填写→点击“提交”即可完成预约。
六、业务窗口流程
1.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申请人的网上申报、预约办理信息进行电子化预登记,分类办理人群。通过县公安局办公室OA系统,将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推送给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安户籍窗口和各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2.由户籍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核查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所在地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
3.由户籍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网上申报后收到的提示短信,核对无误后,安排申请人进行人像采集、指纹验证。
七、缴费事宜
身份证补领收费按照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的(藏公发﹝2005﹞171号)文件标准执行。
八、补充事宜
1.申请人办理完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后,请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1(帮办代办)窗口委托邮寄或送递个人身份证,免于二次跑动领取个人身份证。对于在乡(镇)派出所办理的,可以申请邮寄到家,也可自行领取。
2.申请人在身份证遗失并办理过居民身份证补领业务期间,如果需要使用身份证,则可到所在地户籍窗口申领临时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即可办理。
3.申请人不可同时持有两张有效身份证,请如实申请办理。
4.申请人填报的身份证号码请务必保证准确、完整。对于不实信息,公安机关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不予办理;对于遗失身份证,被盗用、冒用的,申请人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公安机关也将依法对盗用、冒用身份证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
5.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曲松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