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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曲松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07-18 18:27:39 来源:曲松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们面对战疫情、促稳定、保民生、谋发展的大战大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县关于财税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和“六个走在全区前列”,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使用,推进支出管理提质增效,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实现了全县预算执行平稳运行。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11627万元(11.16亿元),同比增加31430万元(3.1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9.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65万元(265万元超预算收入列入2023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比较)增长5%;上级补助收入90540万元(9.0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3万元,上年结转12554万元(1.25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2290万元(8.23亿元),同比增加27027万元(2.7亿元),增长4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55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3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37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809.37万元,同比增加787.37万元,增长3579%,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547.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5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96万元,同比增加46.96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基金支出34.29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2.6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62.41万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待财政厅批复决算后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将依法向人大报告相关事项。

二、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的要求,严格执行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扎实推动曲松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四件大事”、“四个走在前列”取得新成效

1.保稳定,支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一是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落实资金7391.07万元,支持更高水平的平安曲松建设,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资金1477.74万元,支持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规划,开展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教育和反分裂斗争教育。

2.保发展,支持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一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自治区、市、县一揽子稳经济政策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和困难群众减免退补资金3216.9万元。二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纾困惠企各项政策,全县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总量2298.19万元,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增强企业活力,提升企业内生动力,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蓄能。三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资金18155.43万元,督促协调衔接资金各相关部门,切实保障衔接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3.保生态,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资金7013.52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综合防治等,支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曲松建设。二是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500万元,重点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资金1267万元,大地增绿、群众增收效果明显。三是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财政部门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力支持问题整改。

4.保强边,支持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落实各项资金132.5万元,重点支持抵边搬迁、边境建设、兴边富民等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不断壮大守土固边力量,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各类民生事业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当作政府的大事来抓,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资金1138.06万元,支持项目吸纳就业、产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等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扎实抓好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二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资金13012.88万元,实施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大学生资助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三是推动文体事业繁荣发展,落实资金834.42元,支持艺术团公益演出、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等,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四是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资金4742.14万元,支持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巩固拓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成果。支持实施妇女“两癌”筛查、特殊群体HPV和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五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资金1029.3万元,保障核酸检测、患者救治、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采购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专用设备采购等。六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资金3269.39元,重点支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补助、特殊人群基本生活保障、退役安置及优抚对象补助等。七是推进住房保障工程,落实资金2204.7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

(三)聚焦财政改革工作,财政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一是贯彻落实2+1”财政综合改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日益健全,零基预算理念深入运用,一体化改革实现上线运行。树立“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加强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情况挂钩。二是推进专项资金清理工作,建立财政资金动态收回机制,对目标已完成、支出方向相同、预算执行缓慢以及绩效评价不理想的项目,及时取消、调整、整合,切实解决执行进度慢、资金闲置等问题,进一步压实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三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建立健全政府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推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严把政府采购审批程序,做好项目预算评审,切实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节省预算资金。全面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四是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6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扎实做好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积极听取人大代表和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依法做好预算调整,推动巡视、审计问题整改。

总的来看,2022年财政工作有序推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改革管理提质增效,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我们深切体会到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的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科学指引,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全国人民无私支援的结果,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支持,是全县各部门和各族群众上下团结奋斗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骨干税基不稳定,新财源建设还未发挥应有效益,争取上级资金力度不够,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增长较快,财政收入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二是对现代预算制度理念认识上还有很大偏差,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要钱不会花”“有钱花不好”“钱等项目”“资金趴账”等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领域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不扎实,致使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差。三是财政管理能力仍需提升,会计能力水平与新时代财税改革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账务处理不规范、预算科目和指标调整调剂较多、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进不够好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编制202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等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区党委第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提振加快高质量发展信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曲松力量。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政领财。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谋划预算安排、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税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体现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事求是、科学测算收入,加强统筹,提高收入管理的完整性。三是坚持强化支出。加大存量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提供财政支撑,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财政保障水平,筑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坚持有保有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四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积极融入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五是加强财经纪律约束。巩固拓展财经秩序整治成果,规范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二)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01503万元(10.1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1.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8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5%;上级补助收入67604万元(6.7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7.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97万元(2.07亿元),上年结转8377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02031万元(10.15亿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935.4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81%。其中:地方收入361万元,同比增加3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2万元,上年结转762.41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量1935.41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4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240万元。收支平衡。

(三)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深化平安曲松建设。全力支持更高水平的平安曲松建设和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安排资金5891万元,提升政法系统办案、处突能力和水平。支持扫黑除恶、人民调解、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禁毒等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安排资金245万元,支持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规划,安排资金687万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普及使用。强化国家意识宣传教育和学校思政教育。

2.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611万元,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安排资金2648万元,支持抛荒撂荒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与节水改造等。培育壮大高原特色产业。支持把政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支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支持罗布莎南部矿区、香卡山矿区改建扩能项目。支持中部高山生态畜牧区、高寒特色产业加工带建设,推动藏药材产业扩量提质增效,扶持培育1-2家优秀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推进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一体化。坚持文旅融合,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接续实施稳经济政策。落实好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增值税留抵退税,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支持实施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安排资金2231万元,支持创建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公租房建设和旧福利院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城市照明提升、边角地绿化整治工程等。着力提高就业质量。安排资金587万元,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实施百名曲松籍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奖励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支持农牧民技能培训,扎实抓好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财政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安排教育事业费11567万元,落实好15年公费教育政策,教育“三包”经费、大学生资助,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实施学校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完成高海拔学校供暖全覆盖项目,数字化校园建设。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提高卫生健康水平。安排资金2694万元,支持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县公立医院供暖项目、乡镇卫生院标准化项目建设,巩固拓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成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1877万元,支持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应保尽保,稳步提升各类社保待遇。

3.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安排资金4126万元,建设美丽曲松,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下洛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和生态走廊建设工作。支持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安排资金1180万元,落实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引导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生态就业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持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后续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按照规定接受审计,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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