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在区外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补贴项目及补贴标准:
1.住房补贴:西藏籍非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住房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2.生活补贴:西藏籍非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3.路费补贴:给予一次性路费补贴2000元。
4.探亲路费补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探亲路费补贴6000元,补贴时间最长3年。
5.安家费补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8000元。
6.工资补贴:对口支援省市企业、中央企业吸纳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单位需对新入职的西藏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培训的,以1年为限,培训期间工资以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在落实自治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区外企业就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曲松籍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
1.住房补贴:在落实自治区住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曲松籍高校毕业生区外企业就业住房补贴350元/人/月,补贴时间最长5年。
2.交通补贴:(1)交通补助:在落实自治区一次性路费补贴的基础上,给予区外企业就业曲松籍高校毕业生交通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补贴时间最长5年。
(2)探亲路费补贴:在落实自治区探亲路费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曲松籍高校毕业生区外企业就业探亲路费补贴6000元/人/年,补贴时间最长5年。
3.安家费补贴:在落实自治区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的基础上,曲松县再给予曲松籍高校毕业生区外企业就业一次性安家费补贴8000元。
4.生活补助:对区外企业就业的曲松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月度生活补贴,补贴时间最长5年。
5、家庭奖励:给予区外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家庭一次性家庭奖励10000元。
★ 领取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 2017年1月1日后与区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毕业5年内的西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与区外企业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
★申报材料:
1.填写《高校毕业生区外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企业在职证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