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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9-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曲松县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组配分类: 其他信息
发文日期: 2019-02-27 05:49

曲松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时间: 2019-02-27

曲松县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

管理制度

一、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二、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并使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三、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四、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五、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六、各基层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并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做好防渗漏安全措施。

七、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写明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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