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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2
文号:
发布机构: 曲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22-01-20 10:48

曲松县2020年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2-01-20

人大常委会: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36号令)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资产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情况

全县资产总计为74504.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37053.97万元,固定资产为36450.38万元。截至目前,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监管单位59家,其中行政单位52家,事业单位4家,企业3家,全县固定资产总额为36450.38万元其中,曲松县直各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0285.44万元各乡镇固定资产总额为6262.99万元。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情况

总房屋(含办公用房)期末数量为176607.73平方米,期末价值为29472.86万元。曲松县县直各单位房屋总期末数量为133234.48‬平方米,期末价值为24323.81万元;各乡镇房屋总期末数量为43373.25平方米,期末价值为5149.05万元。

车辆情况(含未处置报废车辆)

车辆期末数量为178辆,期末价值为5229.55万元。其中,曲松县县直各单位车辆期末数量为139辆,期末价值为3392.1万元;各乡镇车辆期末数量为39辆,期末价值为1837.45万元。

通用设备情况

全县通用设备总期末数量为6409件,期末价值为8636.23万元。曲松县县直各单位通用设备总期末数量为6206,期末价值为7584.31万元;各乡镇通用设备总期末数量为987,期末价值为1051.92万元。

专用设备情况

全县专用设备(含未处置报废设备)总期末数量为1176个,期末价值为1476元。县直各单位专用设备总期末数量为1000个,期末价值为1190.97万元;各乡镇专用设备期末数量为215个,期末价值为285.03万元。

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情况

1.纪委总计国有资产42.22万元(包含巡察办资产,其中,通用设备价值41.64万元,专用设备价值5800元);

2.县委办总计国有资产158.7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20.01万元,专用设备价值38.7万元);

3.人大办总计国有资产34.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34.9万元);

4.政府办总计国有资产8850.93万元(包含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其中,房屋价值6226.16万元,车辆价值2583.2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33.83万元,专用设备价值7.7万元);

5.政协办总计国有资产13.3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3.37万元);

6.曲松镇总计国有资产1883.46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484.51万元,车辆价值144.13万元,通用设备价值124.11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30.71万元);

7.罗布沙镇总计国有资产1302.0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895万元,车辆价值236.8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58.14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12.01万元);

8.邱多江乡总计国有资产1349.98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152万元,车辆价值123.03万元,通用设备价值60.7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4.16万元);

9.堆随乡总计国有资产1104.8万元(其中,房屋价值954.5万元,车辆价值110.4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35.2万元,专用设备价值4.62万元);

10.下江乡总计国有资产845.7万元(其中,房屋价值663.04万元,车辆价值115.93万元,通用设备价值43.21万元,专用设备23.52万元);

11.县委组织部总计国有资产54.1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54.19万元);

12.县委宣传部总计国有资产69.3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69.0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3000元);

13.县委统战部总计国有资产967.16万元(其中,房屋价值469.5万元,车辆价值211.5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83.98万元,专用设备价值2.18万元);

14.政法委总计国有资产129.57万元(其中,车辆价值59.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62.55万元,专用设备价值7.62万元);

15.工会总计国有资产183.11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60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1.34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77万元);

16.团县委总计国有资产8.4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8.46万元);

17.妇联总计国有资产1.4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43万元);

18.法院总计国有资产646.1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25万元,车辆价值157.4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43.93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9.69万元);

19.检察院总计国有资产288.8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59万元,车辆价值60.81万元,通用设备价值62.62万元,专用设备价值6.4万元);

20.发改委总计国有资产746.64万元(其中,房屋价值633.63万元,车辆价值33.43万元,通用设备价值77.9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59万元);

21.教育局总计国有资产9332.99万元(其中,房屋价值8316.77万元,车辆价值62.29万元,通用设备价值739.88万元,专用设备价值214.05万元);

22.公安局总计国有资产1401万元(其中,房屋价值840.52万元,车辆价值285.72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03.65万元,专用设备价值71.11万元);

23.民政局总计国有资产357.34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8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68.42万元,专用设备价值9200元);

24.司法局总计国有资产239.29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52万元,车辆价值53.7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32.2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31万元);

25.财政局总计国有资产802.39万元(其中,房屋价值719.21万元,通用设备价值82.35万元,专用设备价值8300元);

26.人社局总计国有资产44.0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43.32万元,专用设备价值7400元);

27.自然资源局总计国有资产46.6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37.48万元,专用设备9.16万元);

28.环保局总计国有资产392.16万元(其中,车辆价值368.5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3.58万元);

29.住建局总计国有资产1774.61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547.36万元,车辆价值40.6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134.2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52.32万元);

30.交通局总计国有资产67.9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26.93万元,专用设备价值41万元);

31.水利局总计国有资产2186.0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087.17万元,车辆价值47.4万元,通用设备价值51.3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750元);

32.农业农村局总计国有资产245.16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23.41万元,车辆价值40.7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75.1万元,专用设备价值5.87万元);

33.商务局总计国有资产240.34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30万元,通用设备价值10.34万元);

34.文广局总计国有资产390.96万元(其中,房屋价值30万元,车辆价值35.5万元,通用设备价值276.62万元,专用设备48.84万元);

35.卫健委总计国有资产336.23万元(其中,房屋价值91万元,车辆价值105.57万元,通用设备价值88.81万元,专用设备价值50.85万元);

3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计国有资产56.72万元(其中,车辆价值16.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39.92万元);

37.旅发局总计国有资产260.38万元(其中,房屋价值24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12.38万元);

38.退役军人事务局总计国有资产4.7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3.87万元,专用设备价值9000元);

39.应急管理局总计国有资产41.9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33.35万元,专用设备8.61万元);

40.市场监督管理局总计国有资产1.46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08万元,专用设备价值3850元);

41.扶贫办总计国有资产1.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9万元);

42.林草局总计国有资产112.0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8.72万元,专用设备价值93.3万元);

43.统计局国有资产3700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3700元);

44.医疗保障局国有资产2.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2.5元);

45.人民医院总计国有资产2475.42万元(其中,房屋价值1777.04万元,车辆价值112.9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81.9万元,专用设备503.5万元);

46.后勤服务中心总计国有资产197.82万元(其中,车辆价值191.8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5.33万元,专用设备价值6100元);

47.国安办总计国有资产6.2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6.28万元);

48.藏医院总计国有资产6200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6200元);

因机革原因,固定资产系统未及时完善更新,5个寺管会资产包含在县委统战部名下,巡察办资产包含在纪委名下,方圆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包含在财政局名下,县信访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金惠投资有限公司、隆顺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未录入固定资产系统。

二、国有资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各级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山南市财政工作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国有资产工作得到了有效巩固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预算单位会计综合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增强各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调整充实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资产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各预算单位会计负责资产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全县会计培训方案,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固定资产知识培训,学习中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学习操作国有资产系统和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程序,努力提高了各预算单位会计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夯实了资产月报、信息系统、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有效提高了资产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二)强化资产监管,加强预算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为进一步做好曲松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扎实开展固定资产各项工作。一是委托北京顺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固定资产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现有的固定资产了进行了逐一登记,发放了固定资产条形码,全面摸清了“家底”,掌握了全县固定资产存量、分布、结构及使用情况,为科学编制预算,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提供了准确依据。二是印发《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固定资产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入库相关要求、固定资产报废原因和固定资产报废程序,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完善固定资产入库、资产移交等资料的建账、造册工作,确保了全县固定资产管理到位、责任到人,严防固定资产流失。三是加强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工作,完成56家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月报系统上报工作,新增资产按月录入固定资产系统进行动态管理,优化了资产配置,规范了资产处置程序,确保了资产管理高效使用。

(三)强化企业管理,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一是印发《财政局关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管理工作,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单位管理责任,监督好房屋出租日常动态,确保国有资产发挥应有效益,严防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允许擅自转租收取转让费等问题出现。二是严格落实山南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决定在自治区宣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前一天仍然生产经营的、确因疫情造成损失的商铺,免收2月份房租,3月、4月份房租减半。三是严格按照国有经营性资产招租相关要求,结合曲松县实际,制定《曲松县农产品集散中心、复式商业楼、宾馆招租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截止目前,已进入公示阶段。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预算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重视,工作上不安排、不部署,国有资产管理混乱,存在实有数据与统计数据不相符合的问题。二是预算单位资产管理没有明确专人负责,个别预算单位资产交接程序不规范,各乡(镇)没有建立行政村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预算单位普遍存在固定资产丢失、缺失的历史遗留问题,且部分单位存量大,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严重滞后。四是按照组织相关要求,县级企业一律不得由编制内人员担任职务,导致方圆投资公司目前没有专人负责管理。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在下一步中,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从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各个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资产处置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无偿调出、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行为的管理,实行严格资产处置审批制度,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真正做到有有据可依、有据可查,为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资产管理举措,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坚持四项举措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坚持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各单位固定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密切结合,稳步推进部门资产管理和预算编制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坚持资产配置与单位管理职能相结合对各单位需要配置的通用固定资产,按照标准进行配置,对没有明确配备标准的资产,从严控制对超标准购置的固定资产,严格审核不予审批。三是坚持资产配置与政府采购相结合。对于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资产购置,坚持履行政府采购手续评审机制,在保证单位正常履行职责和不超配置标准的前提下,尽量节约财政资金。四是坚持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月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入账、调拨、处置等环节,及时掌握各单位资产增减变动情况,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

(三)抓好资产队伍建设,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切实提高资产管理业务水平,进一步掌握资产动态管理数据,下一步工作中,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下一轮财务培训计划,组织对各预算单位会计进行培训,转变资产管理观念,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月报系统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操作水平,完善资产的监管、统计、录入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掌握资产动态管理数据,切实提高国有资产配置与使用效益,做好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曲松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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