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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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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14
文号:
发布机构: 曲松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5-07-31 04:01

曲松县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

时间: 2025-07-3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和《山南市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要求,进一步强化促进农牧民增收举措,拓宽农牧民群众增收渠道,力争实现全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的目标任务,结合曲松县实际,制定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

一、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年度安排资金400万元实施9个主题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通过“赶大集”推动工业品下乡、农特产品进城,把市场搬到群众家门口,为农特产品提供市场,通过展销本地特色农产品带动群众增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二、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奖补

按照《曲松县农业生产机械化服务奖补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对实际完成的机械化服务面积(含县内、县外)进行奖补。其中,机械化作业面积累计500亩及以上至1000亩以下的奖励3万元;机械化作业面积累计1000亩及以上至1500亩以下的奖励5万元;机械化作业面积累计1500亩以上的奖励8万元;闲置耕地复耕复种,按经营主体不同,农机合作社作业面积25元/亩补贴标准,村集体机耕、机播、机收分别按10元、5元、10元的每亩补贴标准发放。年度预计安排资金35万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三、实施新建农村住房以奖代补

按照《曲松县新建农村住房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村级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适度聚集或统筹自建形式实施农村住房新建及拆除重建,一次性奖补资金每户5万元。单户、零星自行实施住房新建或拆除重建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补资金次年兑现。(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劳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务工联队等主体奖励补贴

劳务经纪人组织带动曲松籍农牧民群众跨地(市)、县(区、市)就业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及30人以下(含30人),就业时间累计达到2个月(含2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劳务公司、经纪人、务工联队等奖励补贴1000元;带动曲松籍农牧民群众跨地(市)、县(区、市)就业人数30人以上及50人以下(含50人),就业时间累计达到2个月(含2个月)以上,一次性给予劳务公司、经纪人、务工联队等奖励补贴2000元;组织带动曲松籍农牧民群众跨地(市)、县(区、市)就业人数50人以上,就业时间累计达到2个月(含2个月)以上,给予劳务公司、经纪人、务工联队等奖励补贴3000元。

劳务公司、务工联队等主体组织带动曲松籍农牧民群众跨地(市)、县(区、市)就业的,连续时间达到1个月以上(含1个月),按每人300元给予劳务中介进行奖励;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给予劳务中介进行奖励,年度预计安排资金15万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群众就业一次性奖励补贴

为激发农牧民群众外出务工积极性,对年度农牧民劳动力跨地(市)、县(区、市)累计务工2个月(含2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奖励补贴300元。对年度农牧民劳动力跨地(市)、县(区、市)累计务工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奖励补贴500元,达到以上标准可以累计奖励补贴。结合2025年转移就业目标任务,预计外出人数1500人,年度预计安排资金60万元。区外就业按照《山南市农牧民组团式区外就业2024年度临时性扶持措施》实施。(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优化基建项目务工比例

本级配套500万元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大力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模式实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400万元以下基建项目施工单位带动本地农牧民群众用工比例达到50%以上奖励10000元、达到70%以上奖励35000元,预计年度安排资金20万元。(责任单位:各项目业主单位)

七、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积极采购本地农畜产品,采购额度原则上不低于干部职工伙食补助经费总额的10%。鼓励干部职工采取“以买代帮”形式,购买脱贫结对帮扶户农畜产品。在工会福利采购中,优先考虑本地农特产品,拓宽农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群众增收。(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中(区)直各单位、各寺管会)

八、集中式人畜分离圈舍建设以奖代补

为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按照“建设一户、成熟一户、验收一户”的原则,对全县8个点123户的集中式圈舍建设进行奖补,每户在自治区奖补1.5万元的标准上本级配套0.5万元,年度安排资金61.5万元,具体按实际建成户数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关于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山南市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措施(试行)》和《曲松县持续促进农牧民增收若干举措(试行)》文件要求,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广泛宣传发动,高效推动落实。

本《若干措施》试行1年,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曲松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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