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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山南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山司发﹝2025﹞6号)文件要求,近期,曲松县对2024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理意见。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继续有效3件、废止1件。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 曲松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公示目录 | ||||
| 县(区、市)或部门(盖章):曲松县司法局 填报时间:2025年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备注 |
| 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目录 | ||||
| 1 | 曲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曲政办发〔2020〕30号 | 2020年9月18日 | |
| 2 | 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 | 曲农发〔2021〕34号 | 2021年5月20日 | |
| 3 | 曲松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农业水价管理办法 | 曲发改〔2024〕96号 | 2024年2月18日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 ||||
| 1 | 曲松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400万以下项目吸纳用工报送及抽查制度的通知 | 曲治欠办发〔2021〕4号 | 2021年2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