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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松县机构改革方案》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 曲松县交通运输局是曲松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道路运政、公路工程质量等交通运输行业系统内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法开展执法工作;
按照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指导意见,承担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实施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县内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县辖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机制改革。
(四)承担全县公路运输市场监管职责。
(五)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职责。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七)负责全县公路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负责县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参与监督全县重点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招投标、工程施工和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十)负责建设项目的造价管理、技术档案工作。监督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清欠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工作。
(十一)负责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场(站)建设、渡改桥方面的政策、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十三)拟订县乡公路养护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县乡公路养护管理规章、技术标准、规范及定额,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乡村公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
(十四)拟定公路抢险、抢修应急预案。负责农村公路养护报表、信息报送,参与农村公路灾害抢险工作。
(十五)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的申报、审批工作及养护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提出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拨付计划,协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负责本级涉路行政许可等工作。
(十六)协同推进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有关违法案件的问题线索,履行辖区内交通领域的行业监管责任。
(十七)负责全县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统筹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十八)负责与县邮政管理局协调联络工作。
(十九)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曲松县卓康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办公电话:0893-733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