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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4
文号:
发布机构: 曲松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文日期: 2025-11-19 04:16

曲松县财政局主要职责

时间: 2025-11-19

曲松县财政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县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年度本级全口径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调整和决算等。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办理本级财政资金追加、追减和调整事项。

(三)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国库业务。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执行,并指导有关业务,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四)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非税收入管理,依法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各项税收政策,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相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

(八)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九)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等。

(十)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执行社会保险资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与落实国家对农牧民的各项补贴政策、乡村振兴等相关财政资金。

(十一)监督各乡(镇)和县直部门财务收支,检查执行财税政策和法规情况,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十二)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与拨付管理。管理运用好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曲松县卓康路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联系方式(办公室):0891-733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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