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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258
文号:
发布机构: 曲松县人社局(公务员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6-04-03 11:14

曲松县人社局关于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及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 2026-04-03
为进一步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严守社保基金“钱袋子”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曲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医保基金管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社保基金方面
重点围绕以下各类欺诈骗保、优亲厚友、履职不力等行为,广泛收集线索。
1.违规参保与补缴。参保单位或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利用异地挂靠等手段,违规补缴社会保险费,骗取社保待遇的。
2.违规领取待遇。已丧失养老、医疗等待遇领取资格(如死亡、未达到法定年龄等),本人或亲属隐瞒实情、拒不申报,继续违规领取社保待遇的。
3.违规审核审批。社保经办人员、乡镇经办人员在资格认证、待遇核发、参保登记、关系转移等环节中,因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导致基金流失的。
4.数据造假与侵占。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篡改参保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待遇发放记录或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直接侵占社保基金的。
5.作风及履职问题。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资格认证、待遇发放等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拖延办理、优亲厚友、落实政策打折扣等问题,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
6.其他违规行为。其他任何违反社保法律法规,骗取、套取、挪用、贪占社保基金的行为。
(二)医保基金方面
1.定点医疗机构
(1)过度检验检查、超量开药、虚假诊疗;
(2)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3)串换药品、串换耗材、虚开检查治疗;
(4)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规结算医保基金;
(5)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2.定点零售药店
(1)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2)与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勾结伪造处方骗保;
(3)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4)敛聚参保人医保凭证,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5)将食品、保健品、生活日用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骗保;
(6)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卡骗保;
(7)有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等,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8)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药”骗保;
(9)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10)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11)不核验身份、违规代刷卡、超量开药;
(12)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3.“两定机构”负责人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管控、制度执行不力;
(2)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考核机制不完善,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将医务人员绩效、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3)其他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4.经办与监管人员
(1)内外勾结、以权谋私、违规审批、违规报销、优亲厚友;
(2)截留、挤占、挪用医保基金;
(3)监管不作为、发现问题不处置、压案不查;
(4)其他涉及医保基金管理的违规违纪行为。
5.参保人
(1)将本人医保电子凭证转借、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2)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现金返还、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
(3)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待遇资格,参与或配合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活动;
(4)伪造票据、虚假材料报销,隐瞒第三方责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报销。
(三)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方面
1.重点领域。工程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欠薪。
2.制度不落实。未开工资专户、未实名制考勤、未总包代发、未缴工资保证金。
3.违法发包等违规行为。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以工程款为由拒付工资、恶意欠薪、逃匿。
4.处置不力。投诉不受理、案件久拖不决、部门推诿、失信惩戒不到位。
5.其他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1.电话举报:0893-7332881
2.现场举报:曲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综合办公室
3.举报邮箱:qsxrs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线索举报”)
4.书面举报:将书面举报材料邮寄至曲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856300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相关要求
1.坚持实名优先。提倡实名举报,曲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将严格按照保密规定保护举报人信息。对实名举报且线索查实的,将按规定予以保密并反馈办理结果。
2.确保事实客观。举报人应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夸大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对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恶意炒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提供详实线索。反映线索时,请尽可能提供涉事人员姓名、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发生经过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票据、照片、录音等),以便核查处理。
4.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医保基金安全,营造公平、规范的法治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特此公告。

 曲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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