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
1、5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之间的项目:
(1)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资项目申请表;
(3)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
(4)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现场照片均可,照片需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且要有明显项目标志)。
其中合同类资料、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体概算、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2、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新注册成立单位);
(2)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
(3)投资项目申请表;
(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
(6)证明项目开工的材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现场照片均可,照片需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且要有明显项目标志)。
(1)(2)仅法人单位不在一套表名录中单位填写。
其中合同类资料、项目的整体设计文件(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只需提供涉及项目名称、项目总体概算、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双方签章、签订日期等合同主要内容的复印件,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二、建筑业
新注册的有资质的总专包建筑业企业,应在初次承包到工程后应及时备齐以下四项资料到同级统计机部门做好入库申报工作。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新注册成立单位);
(2)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房地产
新注册的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后,及时备齐以下五项资料到同级统计机部门做好入库申报工作。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新注册成立单位);
(2)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
(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相关资料:①主要建设内容②现场照片③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合同⑥整体设计文件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合同)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