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的关键时期,曲松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建设世界生态文明高地、守护“亚洲水塔”的重大使命,围绕自治区“四件大事”,将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作为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及国家“无废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以全链条治理破解“垃圾围城”,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高原绿色发展路径,为全区固体废物治理提供了“曲松样板”。
一、破题:直面“散乱污”,以制度创新筑牢治理根基
过去,曲松县建筑垃圾填埋场作为历史自然倾倒点,“散、乱、污”问题突出——垃圾混杂堆放致土地浪费与滑坡隐患,90%建筑垃圾闲置造成资源损耗,监管空白引发土壤水体轻度污染,既违背《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范要求,也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刚性底线相悖。
对此,曲松县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严格对照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中“合理布局处置利用设施”的部署,创新“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模式。通过引入本地专业处置主体,明确运营责任闭环;将9.2亩消纳场科学划分为倾倒、分拣、加工等功能区,实现流水化作业;投入242万元财政资金提质改造,购置5台大型设备,大幅提升处理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处置建筑垃圾13.5万方,处理率超95%,创收100余万元,真正将“生态包袱”转化为“发展财富”,印证了“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的深刻内涵。
二、提质:聚焦“资源化”,以技术升级激活循环价值
秉持“物尽其用”理念,曲松县严格落实“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要求,针对高原建筑废料特性,构建“分类处理、梯次利用”技术体系,让每一份废料都“各得其所”。
精准分拣再生:对拆除建筑物、市政渣土等各类废料精细处理,分离出废金属、废木材等可回收资源,最大化挖掘废料价值;
深度加工转化:将砖石、混凝土等加工为13石、05石、建筑渣土等再生骨料,分别用于道路铺设、建材生产、工程回填等场景,替代天然资源;
拓展应用场景:与本地建筑企业深度合作,推动再生骨料广泛应用于道路、建筑工程,既降低行业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又为县域绿色经济注入活力,践行了“循环利用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实践逻辑。
三、守线:严守“无害化”,以系统防控守护高原生态
作为“亚洲水塔”生态屏障的重要一环,曲松县将环境保护贯穿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构建“预防—治理—监测”三位一体防控体系,严格遵循《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全过程防控生态风险”要求。
硬件防控筑屏障:建设2米高挡墙防止垃圾外溢,设置雨水收集系统,经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既防污染又节水;
制度规范强管理:制定6个48项管理制度,覆盖场区运营、设备操作等全流程,确保处置合规;
动态监测保安全:每季度委托第三方监测周边空气、土壤、水质,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生活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居民满意率显著提升,以“最严防控”守护高原的碧水蓝天。
四、溯源:推动“减量化”,以协同治理压实责任链条
为从源头破解建筑垃圾治理难题,曲松县构建“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奖惩分明”的协同体系,落实《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源头减量、全程监管”的要求。
通过签订《渣土转运协议书》、收取“建筑垃圾保证金”,明确“谁产生、谁处置”的责任原则,并将处置情况纳入项目竣工验收;县住建、城管部门专人巡逻,落实“721”工作法,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严厉查处乱倾倒行为,最终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主动入场”,形成“产—运—处”全链条闭环管理。
五、致远:锚定“可复制”,以标杆引领全区绿色转型
当前,曲松县的实践虽取得成效,但仍面临再生产品单一、市场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紧扣自治区“四件大事”与“无废城市”创建要求,从两方面发力打造可推广的“高原样板”:
1.强协作稳链条:引导运营方与建筑企业、运输车队建立长期合作,健全管理政策,稳定建筑垃圾来源与再生产品销路,保障产业链可持续;
2.求创新提能级: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升消纳场竞争力与影响力,让“曲松经验”成为全区建筑垃圾治理的通用方案,为建设世界生态文明高地、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从“垃圾围城”到“循环增值”,曲松县以建筑垃圾治理为小切口,书写了高原绿色发展的大文章。其探索不仅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践行,更是对“守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深刻诠释,为全区乃至全国高原地区固体废物治理提供了可学、可鉴、可复制的宝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