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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025-11-12 18:28:16 来源:曲松县卫生健康委员

    1.审核核心要求:法制审核是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且审核需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审核机构需与具体执法机构分开设置。同时要配备满足要求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5%,还可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核。

2.审核适用情形:涵盖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执法决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比如涉及县域内大规模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执法;适用听证程序的,像吊销大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执法;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例如同时涉及医疗服务违规和药品使用违法的复合案件等。此外,各县卫健委还可结合本地卫生执法实际,扩大审核范围与具体标准。

3.送审及审核流程:案件调查终结后,承办机构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的,要向法制机构提交拟执法决定及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调查取证记录等材料,若有听证笔录、风险评估报告等也需一并提交。法制机构受理后,一般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审核以书面形式为主,必要时可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4.审核核心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执法行为是否存在越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正当;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准确,行政裁量是否适当;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以及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等。

5.审核意见及后续处置:审核后会出具明确书面意见,符合要求的准予通过;事实不清、程序有瑕疵等情况的,提出建议退回承办机构整改;存在明显违法或依据不足的,提出撤销或不予作出决定的意见;涉嫌犯罪的,则建议移送司法机关。承办机构对审核提出的问题处理后,需再次报审。审核通过后,法制机构要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分别报送单位负责人、回复承办机构并留存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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