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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财政局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2026-09-02 16:45:10 来源:曲松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财政监管质效,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持续规范全县财政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曲松县财政局

    二、执法人员资质及在岗情况

    (一)执法人员资质。曲松县财政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7名,全部通过年度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具备财政行政执法资格。

    (二)人员在岗情况。2026年度我局无计划内长期离岗、脱岗执法人员,执法力量充足、在岗履职稳定。

    三、检查对象

    (一)行政事业单位。全县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类事业单位。

    (二)企业及社会组织。辖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享受财政补贴及专项资金的企业、涉及国有资产管控的相关企业。

    (三)其他对象。涉及财政收入征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四、检查事项及法定依据

    1. 预算执行情况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八条。

    2. 政府采购合规性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3.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4.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5.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五、检查时段

    2026年9月至12月集中开展本年度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统筹推进预算编制及上年决算合规性常规检查、重点领域“双随机”抽查、财政专项资金和政府采购专项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同步完成问题整改复核、资料汇总梳理、年度工作总结及检查结果公示等收尾工作,确保全年执法检查工作有序落地、闭环到位。

    六、检查方式

    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要方式,依托西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严格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制度,单次检查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严格执行执法回避制度,做到全程留痕、结果公开。

    以定向检查、专项检查为辅助方式,针对重点风险领域、上年度问题整改不到位单位、上级部署专项任务开展靶向监督检查。

    综合采取查阅台账资料、系统数据比对、实地核查、座谈问询等方式开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做好文字、音像资料留存归档工作。

    七、年度检查频次规定

    (一)常规检查对象。同一市场主体、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随机抽查不超过1次,严格执行层级检查不重复原则,当年已抽查对象不再重复纳入随机抽查范围。

    (二)重点监管对象。对存在重大财政违法记录、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群众投诉举报查实的单位,可增加1次定向核查,不计入常规随机抽查频次。

    八、权利救济渠道

    (一)被检查单位在收到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依法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二)被检查单位对行政执法处理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曲松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曲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 预算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核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年度决算程序及内容合规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八条,年度抽查比例8%。

    2. 政府采购合规检查:重点核查采购程序执行、合同履约、质疑投诉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年度抽查比例10%。

    3. 国有资产管理检查:重点核查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台账管理规范性。依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年度抽查比例6%。

    十、涉企重点行政检查内容

    1.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

    2.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展采购合同履约情况专项检查。

    上级财政部门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任务,按要求另行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实施,不突破年度检查频次上限。所有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曲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计划由曲松县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执行。

    

    

    曲松县财政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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