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松县委巡察机构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松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曲松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机构是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基本情况
曲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2018年1月30日成立的正科级机构。设立曲松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为县委工作部门;常设曲松县委巡察一组,为正科级。曲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编制2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1个常设巡察组人员编制2名,部门领导职数2名。
截止2020年7月13日,曲松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计在职人员4人(分别为1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组长、1名副组长)。
(二)部门职责
(1)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传达贯彻中央、区党委及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4.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等进行督办。
5.协助县委巡察组了解情况、查询信息;负责巡察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督查;负责办理来信来电来访、涉巡舆情。
6.负责巡察数据分析、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7.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监督和管理。
8.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巡察办公室不设内设机构。
(2)县委巡察组
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了解情况、收集意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如实讲发现和了解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
县委巡察机构2020年度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下达我委预算134.04万元。全年支出为134.04万元,收支预算数相同,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8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134.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23.56万元)。
2020年度财政拨款124.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万元,专项经费23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比2020年度增加增加9.81万元,同比增长7.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48万元、占总比82.42%;社会保障与就业11.03万元、占总比8.23%;卫生健康支出7.22万元、占总比5.4%;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占总比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25万元;行政运行74.41万元;住房公积金7.92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110.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13万元,津贴补贴40.19万元,奖金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万元,医疗保险5.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7万元,工伤保险0.07万元,住房公积金7.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75万元,,伙食补助费2.88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1.82万元,住房补贴5.03万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0.008万元,水电费补贴0.14万元,烤火防寒费0.8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7万元包括: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0.16万元,邮电费0.12万元,差旅费2.16万元,培训费0.4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维修(护)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万元包括:休假探亲费3.36万元,通讯补贴0.84万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2021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34万元,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1.34万元。
(一)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相同。
(二)2021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0.04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4万元。
(三)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2020年相同。
(四)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3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3万元,与2020年相同。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曲松县委巡察机构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1年度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134.0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4.04万元。
2.2021年度总支出13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0.48万元,项目支出为23.56万元。
七、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指标13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10.48万元,项目支出为23.56万元。
八、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计为134.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4.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8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巡察机构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巡察机构专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万元,2021年巡察机构专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56万元,与2020年同比增加0.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绩效预算:就是政府首先制定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能和施政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费用来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