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是曲松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由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为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森林采伐迹地更新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益林区划界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建议和意见。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审核上报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方面政策,监督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国家标准,组织实施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地方种质资源库,负责林木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辖区内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林草纠纷,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指定相关行政执法,承担全县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督办重点林业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投资、各级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相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的行为;依法查验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相关证件,制止违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
(15)贯彻落实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和资源保护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协同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为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贡献力量。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人员编制5名,部门领导职数3名,挂靠事业单位林管站3个编制。
第二部分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1.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1.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5万元、农林水支出45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4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20年减少188.44万元,同比减少27.72%。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49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336.81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49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万元,专项经费564万元)。2021年度财政拨款比2020年度减少188.44万元,减少27.7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5万元,占总比3.12%;卫生健康支出10.05万元,占总比2.05%;农林水支出454.93万元、占总比92.58%;住房保障支出11.04万元,占总比2.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10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31万元;213行政运行(林业)128.18万元;221住房公积金11.04万元;208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09万元;210公务员医疗补助2.74万元;208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64万元;2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2万元;21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90.75;21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万元;213动植物保护33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140.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5.48万元,津贴补贴55.52万元,奖金7.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62万元,医疗保险7.3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4万元,工伤保险0.09万元,生育保险0.64万元,住房公积金11.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2万元包括:伙食补助费4.32万元,烤火防寒费1.29万元,水电费补贴0.22万元,高海拔工龄折算2.59万元,住房补贴7.1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75万元包括: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0.24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差旅费3.24万元,维修(护)费0.18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水费0.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8万元包括:休假探亲费4.2万元,通讯补贴1.08万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2021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2.21万元,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2.20万元。
(一)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相同。
(二)2021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0.06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5万元。
(三)2021年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2020年相同。
(四)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15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1年度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491.3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1.37万元。
2、2021年度总支出4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4.56万元,项目支出为336.81万元。
七、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下达预算指标4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4.56万元,项目支出为336.81万元。
八、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计为491.3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91.3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5万元,农林水支出454.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林业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林业专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 2021年林业专项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万元,预算减少1万元,同比减少10%,林业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作业车、挖掘机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以及绿色长廊河床清理、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有2021年机关义务植树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曲松县林业和草原局5辆车,分别是洒水车2辆、挖掘机1辆、农用车1辆、皮卡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林业和草原:指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防沙治沙等。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绩效预算:就是政府首先制定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能和施政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费用来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