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城市管理方面的规划,制定城市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城市管理、桥梁、地下管线、井盖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供水、污水处理、燃气、供热、洗车场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加气站的综合管理。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含城镇加气站)安全生产直接监管工作,负责供气站和供气管道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和监管检查工作,承担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统筹协调相关都门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面招牌设施管理,负责民族特色文化市容营造和保护工作,协调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节日装扮工作。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园林景观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广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事项,承担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牵头组织全县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督察执法人员执法情况,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承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信息数据服务工作。负责市民服务热线的办理、回复工作。
9、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联动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标准和长效机。
10、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行业改革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责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
12、参与城市重点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参与城区防洪防汛工作。审批燃气站的经营许可。
13、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委托等工作,对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等进行管理,行驶迁移城市古树古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用地、砍伐城市树木、城市公共绿化内开设经营店、修剪城市树木等方面的审批。负责市政管理方面问题研究。
15、负责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供气站监管工作,承担供气管网的接入许可工作,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16、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问题研究。核发城市建筑(工程渣土)垃圾处置核准证,核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负责本县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科技推广运用工作。
17、承接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底单位机构数1个,人员编制3人,实有4人。
第二部分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417038.84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本年拨款数为:6417038.84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17038.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机关)1086119.6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7620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600元、项目支出5206819.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417038.84元,其中:医疗健康支出(类)77467.61元,占总支出的1.3%;住房保障支出(类)85106.88元,占总支出的1.33%;城乡社区支出(类)4476179.16元,占总支出的6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6340.08元。
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704.26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21127.53元。
4、住房公积金85106.88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680.16元。
6、城管执法 1659971元。
7、行政运行(城乡社区管理事务)4476179.16元。
8、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4929.77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工资福利支出1086119.6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4172元,津贴补贴4311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680.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6340.08元,医疗补助2127.5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34.03元,住房公积金85106.8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752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7500元,印刷费2000元,差旅费21600元,邮电费15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500元,维护费1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00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600元。主要包括:休假探亲39200元和通讯补贴8400元。
(四)项目支出520.681916万元。其中:机关、水塔、路灯电费150万元;城市维护费50万元;公共区域自来水水费;公共服务一体化托管费2976179.16元;值班补助4140元;三大节日慰问款26500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2021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76500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持平。
(一)2021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2021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运行费预算2.15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持平。
五、202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2021年预算收入6417038.84元,财政拨款收入6417038.84元。
2、2021年度总支出6417038.84元,其中基本支出为基本支出1210219.68元,项目支出5206819.16元。
七、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指标6417038.84元,其中基本支出为基本支出1210219.68元,项目支出5206819.16元。
八、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计款6417038.84元,其中:住房公积金85106.88元;医疗保险基金补助44656.02;财政对工伤保险补助704.26;公务员医疗补助21127.53;生育保险4929.77;城管执法805231元;养老保险112680.16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支出4476179.16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局无采购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6月9日,我局固定资产净值279065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曲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为县城环境卫生保洁和园林绿化托管运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财政局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其他收入:本单位不存在售房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发生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一年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
七、行政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