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公示。
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年9月1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包括:部本级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机构为中共曲松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局、公务员局、县委党校、直属机关工委、曲松县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中共曲松县委组织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中共曲松县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县委组织部)是中共曲松县委主管全县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统一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加挂曲松县公务员局、中共曲松县委员会老干部局、中共曲松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中共曲松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编办)是中共曲松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编委)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委组织部,归口县委组织部管理,承担县委编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曲松县委员会组织部系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纳入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中共曲松县委员会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曲松县组织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共曲松县组织部202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决算数为2,16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2.3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4年支出决算为216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7万元、农林水支出72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2.31万元;比上年减少195.19万元,同比减少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3.26万元,占总支出的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7万元,占总支出的6.8%;卫生健康支出30.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占总支出的1.9%;农林水支出727.28万元,占总支出的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61万元,项目支出1,032.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万元,项目支出73.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5万元;农林水支出72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4万元,项目支出238.94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1,016.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53.01万元,奖金30.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75万元,住房公积金42.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0.7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5.88万元,其中: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0.3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9.04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0.94万元,工会经费6.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20.73万元,医疗费补助5.71万元,奖励金34.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7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增加0%。
五、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收入为216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7万元、农林水支出727.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
六、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2.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农林水支出727.28万元。
七、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2.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