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预决算公开

曲松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5-11-24 09:42:53 来源:曲松县审计局

目录

   第一部分曲松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曲松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曲松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松县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县审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二条县审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全覆盖、高质量、强化重大资金实用、重大项目建设的审计监督力度,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加大涉及稳定、发展、生态、强边领域项目资金情况审计监督力度,推动审计成果高效运用、审计作用有效发挥。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制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县人民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乡镇两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组织实施对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的稽查;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自治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承担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

(九)组织开展全县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科研和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办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市审计局组织的审计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审计局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不设内设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曲松县审计局机关。

第二部分

曲松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曲松县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曲松县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本年收入总决算数7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万元,无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4万元,占总支出的8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卫生健康支出1.85万元,占总支出的2.45%;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占总支出的3.53%。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4万元,占总支出的89.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占总支出的4.97%;卫生健康支出1.85万元,占总支出的2.45%;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占总支出的3.53%。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38.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住房公积金2.6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本年支出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

六、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4万元。

七、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本年支出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