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曲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曲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制定机关事务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安全卫生及事务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会议室、监控室、中心办公室等办公设施及职工生活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3、管理县委、县政府会议室,配合办公室做好县委、县政府会议会务保障工作。
4、负责机关办公物品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维修工作,负责编制机关保障相关资金支出预算工作。
5、参加综合治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等工作。
6、负责政府性公务接待及食堂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7、负责县政府办公区域和干部职工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保安队伍管理教育,提高保安队伍素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事故发生。
8、负责抓好政务中心、会务中心的水电维护工作、确保用水、电正常运转。
9、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设内设机构,有县政府负责管理。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情况:本单位核定编制总数为25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6名,机关工人18名。
2.领导职数:单位领导四级调研员1名,副职2名。
第二部分
曲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曲松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1.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1.54万元,同比增长1.0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3.11万元,占总支出的76.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5元,占总支出的14.86%;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占总支出的3.14%;住房保障支出55.76万元,占总支出的4.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2.97万元,项目支出208.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6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如:工资福利支出751.0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70.29万元,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38.72万元,伙食补助费6.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2.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4.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74万元,住房公积金55.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6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8.60万元,其中:办公费3.47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1.33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0.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6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9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7.80万元,医疗费补助4.5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3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138.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21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138.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8.21万元。公务接待费20.3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9.08%。
五、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如:2024年本年收入112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1.3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2024年本年支出112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6万元。
六、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6万元。
上年结转0.00万元。
七、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3.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6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如: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