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松县曲松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山南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山南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曲松县机构改革方案》,曲松县于2019年3月22日挂牌成立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组织编制县一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监督实施有关地方性规程和标准。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査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不设内设机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曲松县应急管理局编制5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
第二部分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曲松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11.4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万元元 ;卫生健康支出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灾害风险防治445.35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比上年减少241.08万元,同比减少41.9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4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万元,占总支出的5.73%;卫生健康支出13.68万元,占总支出的2.34%;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占总支出的3.36%;灾害风险防治445.35万元,占总支出的88.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5万元,项目支出237.7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5元,其中基本支出0.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滚利支出44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5万元,项目支出237.7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243.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9.17万元,奖金13.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6万元,住房公积金18.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6.55万元,救济费1.46万元,医疗费补助1.44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5.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0%。
五、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51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本年支出51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灾害风险防治445.35万元。
六、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51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本年支出51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灾害风险防治445.35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
七、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51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1.4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4年本年支出511.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灾害风险防治445.35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