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等。
2.负责有关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办理人大代表的选举、罢免和补选事项;负责代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等。
3.各部门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发挥监督、决策、立法等职能,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情况:本单位核定编制总数为1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
第二部分
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曲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0.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比上年增长6.75万元,同比增长1.2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36万元,占总支出的77.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占总支出的11.36%;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占总支出的5.09%;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占总支出的6.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41万元,项目支出40.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6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如:工资福利支出467.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8.11万元,奖金27.55万元,职业年金16.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万元,住房公积金35.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2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8.89万元,其中:办公费7.53万元,印刷费1.61万元,邮电费0.30万元,差旅费7.43万元,维修(护)费6.50万元,培训费9.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82万元,医疗费补助2.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2万元。
四、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4.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4.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7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28.48%。
五、202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如:2024年本年收入55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92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2024年本年支出55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
六、202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
上年结转0.00万元。
七、202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96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如: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