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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松县纪委监委202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6-06-01 10:39:33 来源:曲松县纪委监委

    目录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各党组织工作。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上级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

    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派驻机构领导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以及交办的其他重要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巡察机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乡镇纪委涉案款物保管;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领导干部,乡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配合乡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统一受理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协调机制;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督促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

    监督检查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县直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党支部)和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和派驻监察室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乡镇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负责管理和处置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承办县管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和其他比较重大、复杂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查处工作;综合分析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等。

    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所辖乡镇纪检监察机关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三)部门机构设置

    2018年1月26日,曲松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与检察委中共曲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曲松县纪委监委机关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名。

    (五)县委巡察机构概况

    曲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2018年1月30日成立的正科级机构。设立曲松县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为县委工作部门;常设曲松县委巡察一组,为正科级;设立曲松县巡察数据应用中心,为事业编制。

    (1)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传达贯彻中央、区党委及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2.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4.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巡察整改工作、移交问题线索及事项等进行督办。

    5.协助县委巡察组了解情况、查询信息;负责巡察成果运用、巡察整改督查;负责办理来信来电来访、涉巡舆情。

    6.负责巡察数据分析、信息处理和宣传公开工作。

    7.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监督和管理。

    8.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县委巡察组

    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了解情况、收集意见,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如实将发现和了解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曲松县纪委监委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曲松县纪委监委机关。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6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6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6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6年收支总预算702.5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6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702.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6万元,占100%。

    三、2026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70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82万元,占88.93%;项目支出77.48万元,占11.0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2.5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02.5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72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4万元。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2.56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85.88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因遴选等途径调出几名人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72万元,占79.6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26万元,占9.15%;卫生健康支出34.74万元,占4.94%;住房保障支出43.84万元,占6.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624.82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2.99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县委巡察机构整合到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预算经费整合到县纪委监委,期间有正常的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8.45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8万元,下降12.04%。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8.1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0.85万元,下降27.83%。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6.6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0.39万元,下降5.57%。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43.84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下降6万元,下降12.03%。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4.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1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67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除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外,还应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做说明,同时将分项数与上年预算数作同口径对比,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说明。除涉密事项外,应同时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5万元。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曲松县纪委监委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5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6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我委未列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部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我委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6年我委无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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